各镇人民政府,各园区管委会,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,驻灌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、“263”专项行动、“河长制”和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“五项行动”有关要求,持续推进灌河非法码头整治,经县政府研究,决定成立灌南县灌河204国道下游非法码头整治工作领导小组(以下简称领导小组)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主要职责
负责灌河204国道下游非法码头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,协调解决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问题。
二、组成人员
组 长:任 瑜 县委副书记,县政府县长
副组长:廖朝兵 县委常委、县政府党组成员
周文生 县政府副县长
殷旭明 县政府副县长、县公安局局长
张卫峰 县政府副县长
尹文伟 县政协副主席(不驻会)、县交通运输局 局长
张学好 灌河海事处处长
成 员:刘 峰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
吴晓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(正科)
于祥华 县纪委副书记、监委副主任
赵 庆 县政法委副书记(正科)
朱孟江 灌河海事处副处长
杨玉标 县法院副院长(正科)
谈中华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
徐开明 县财政局局长、金融办主任
涂红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
朱崇华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
吴梓进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
丁成兵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、城管局局长
宋永武 县司法局局长
张立贤 县水利局局长
严汉林 县信访局局长
薛晓清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
沈 阳 县税务局局长
金兵亭 县环保局副局长(主持工作)
祝银伟 堆沟港镇党委书记
朱耀汇 田楼镇党委书记
张庆霹 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主任
张 帆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副书记
周亚飞 县委编办副主任科员
韩传福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
王洪洲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、治安大队大队长
杨 勇 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(副科)
封 波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
三、工作机构及其职责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地点设在田楼镇政府,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,协调、督促有关单位开展整治行动,确保整治工作稳步实施,快速推进,取得实效。
廖朝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,尹文伟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,吴晓军、祝银伟、朱耀汇、张庆霹任办公室副主任;王兴国、张辉、李晓亮、杨勇、钱华明、刘强、王君华为办公室成员。
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9年5月14日
抄送:县委办公室,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,县政协办公室,县法院,县检察院。
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4日印发